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全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无偿献血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参与、关心、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先进单位。为激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共青团广西警察学院委员会、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81家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获表扬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带动社会公众支持和参与无偿献血工作。全市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向先进学习,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的传统美德,共同推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健康南宁建设、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南宁市首届无偿献血奖励获奖单位名单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