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对外联络接待、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党群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人事、职称评聘和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人事档案 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编制、执行预决算;承担审计和固定资 产账务管理工作;负责血款的汇总托收及欠款催缴。
四、后勤保障科
负责后勤保障物资采购、储存、发放等工作;承担职工食堂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安全生产、 保卫、卫生保洁、医疗废弃物和污水管理与处置等工作;承担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五、业务科
负责业务培训、技术档案管理;负责组织科研项目和课题的申报、结题与评定等工作;组织协调学术研讨活动;组织开展用血医院的满意度调查工作;承担储血点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医疗机构输血业务的咨询、培训和指导。
六、血源和信息管理科
负责开展献血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发展应急献血者队伍;负责志愿者服务队员的招募、培训和管理;负责献血者资料录入和献血登记表分类、整理以及采供血相关信息分析、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和维护。
七、设备科
负责专用设备的组织采购、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检测试剂、耗材及相关物质的选用评估、采购、储存和发放等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强制检定设备和计量器具送检工作。
八、首府献血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首府献血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献血规划和志愿者服务计划等工作;承担献血活动和相关会议的 组织、宣传工作;负责免费用血审核和报怅工作;负责定期向献血者发布相关信息;负责互助献血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献血者满意度调查;承担献血者投诉处理工作。
九、采血科
负责血液采集服务工作;负责献血者身份确认、健康征询、体格检查和血液初筛;负责原料血液、血液标本、献血登记表的 临时保存、运送和移交;负责献血场所、设施及工具的日常管理 和环境清洁消毒;负责采血过程相关环节的不合格品判定、标识和处置。
十、检验科
负责血液标本验收、交接、储存和管理;负责血液标本检验;负责抗-HIV 筛查反应性标本送检及疫情填报。
十一、成分制备科
负责起始血液的接收、分离制备和合格血液的放行;负责对血液产品贴签并保持其可追溯性产品包装及临时储存;负责对合格、待检、不合格血液的物理隔离及管理;负责外调血液验收、标本留取、送检及信息录入。
十二、供血科(血库)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供血计划;负责医院用血的预约登记、 供血合同评估与确认、血液出库、装箱、运输与交接工作;负责血液储存管理;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特殊血液品种采集及成分制备的计划;负责血站问血液调拨工作;负责送血车辆的管理。
十三、输血医学研究所
承担血型参比、血小板免疫学检测、血型基因检测、HLA 组织配型、亲子鉴定等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造血干细胞标本管理和HLA分型检测工作;负责稀有遗传资源的细胞建株、基因克隆与保存等工作;负责输血医学科研项目的研究、立项、结题等工作。
十四、质量管理科
负责血液标本的检测审核、确认工作;负责关键物料质量抽检、监控和资质审核;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监控,实施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审核;负责采供血相关过程投诉的调查与处理。
十五、纪检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