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和特殊时段能有效地满足临床用血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卫生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采供血预案(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应急采供血预案适用范围:
1、特殊情况造成献血人数急剧下降,导致血站血液严重紧缺,而无法满足临床用血需求的。
2、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使临床用血需求骤增的。
3、发生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导致血站血液大量损失和报废的。
第二章 预警分级
第三条 根据我站血液库存情况及临床应急用血程度分为三级:
1、三级预警(黄色预警):当A型、B型红细胞库存<1200U以下;O型红细胞库存<1400U以下;AB型红细胞库存<200U以下。
2、二级预警(橙色预警):当A型、B型红细胞库存≤900U以下;O型红细胞库存≤1100U以下;AB型红细胞库存≤150U以下。
3、一级预警(红色预警):当A型、B型红细胞库存≤700U以下;O型红细胞库存≤900U以下;AB型红细胞库存≤100U以下。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由站领导及各科中层干部组成南宁中心血站应急采供血工作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
第五条 由分管领导、业务科、采血科、血源招募科等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加强对应急采供血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 职 责
第六条 应急采供血领导小组的职责:
1、起草、审定和修订本站应急采供血方案,确保应急采供血计划的实施和落实。
2、负责全站应急采供血预案组织指挥、全面协调、实施情况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应急采供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第七条 血液预警信息由信息科负责发布。
第八条 各科室接到血液预警信息后,自动进入预警各级别应急状态。
第九条 当血液库存出现黄色预警时,各科室(部门)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血源招募科:负责联系、动员有关单位组织献血。
二、采血科:加大外采、街头献血招募力度,增加血液采集量。
三、信息科:向献血者发出到期献血信息。
四、供血科:由供血科主任审批调配发放红细胞。
五、检验科、成分科:及时提醒员工做好加班检测、分离血液的准备。
第十条 当血液库存出现橙色预警时,各科室(部门)要在黄色预警工作的基础上,
抓好以下工作:
一、献血办、血源招募科
1、 加强与媒体沟通,适时在电视、报纸公布血液紧缺信息。
2、 动员医疗单位医务人员、部队官兵参加献血。
3、 在市内各捐血点悬挂宣传标语,营造献血氛围。
二、采血科:动员全科人员投入采血工作之中。
三、信息科
1、向站领导、各科主任、采血科小组长、相关科室以及各医院输血科负责人发出橙色血液库存预警信息。
2、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向献血者发出应急献血短信。
四、供血科
1、加强与各大医院输血科信息沟通。
2、由科室主任审批后调配发放红细胞。
3、由医院住院医生动员病人家属、亲友献血。
五、检验科:组织应急工作小组,随即加班工作。
六、成分科:及时向员工通报血液告急信息,动员全科人员行动起来,做好加班工
作准备。
七、站办公室:向市卫生局书面报告血液告急情况,并做好站内各方面协调工作。
八、设备科:检查各种采供血器材库存情况,确保采供血物品供应。
第十一条 当血液库存出现红色预警时,各科室(部门)要在橙色预警工作的基础
上,抓好以下工作:
一、献血办
1、通过电视、报纸及时向社会公布血液告急信息。
2、以首府南宁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向市政府报告血液告急情况。
二、采血科
1、动员全科人员做好应急采血准备工作。
2、应急采血小组工作人员随时待命投入采血工作。
3、接到应急采血任务后,各岗位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确保应急采血任务的完成。
4、流动采血车的司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工作岗位。
5、采血所需物品应在10分钟内全部备齐。
三、信息科
1、向站领导、各科主任、血源科小组长、相关科室以及各医院输血科负责人发出红色血液库存预警信息。
2、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向献血者发出紧急献血短信。
3、每天向站领导、科主任报告血液采集、库存情况。
四、供血科
1、应急工作小组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
2、市内紧急送血必须30分钟内送达。
3、加强与驻市各大医院(三甲)输血科信息沟通。
4、每天将血液发放情况向站领导报告。
5、严格控制临床用血的调配发放。
(1)医疗机构预约单品种红细胞6U以下的,由值班人员调配发放。
(2)医疗机构预约单品种红细胞7-10U的,报科室主任审批调配发放。
(3)医疗机构预约单品种红细胞11-20U的,报分管副站长审批调配发放。
(4)医疗机构预约单品种红细胞21U以上的,报站长审批调配发放。
五、检验科:增加血液检测工作班次,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当天血液检测任务,确保
血液检测质量。
六、成分科
1、全科所有人员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加班工作准备。
2、严格按照部颁标准,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各种血液成份的分离,确保血液质量。
七、站办公室
1、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血液告急情况。
2、及时向各医院医务科通报血液告急情况。
3、做好站内各方协调工作。
八、设备科、总务科:保障采血物料的供应。
九、总务科:保持水电、通信、网络线路畅通。
第十二条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应急值班电话:339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