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中心血站因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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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岗位 |
人数 |
需求 专业 |
学历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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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 |
2 |
内科或血液学方向 |
硕士研究生 |
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乐观开朗、能吃苦耐劳、学业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有运动特长者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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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
3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乐观开朗、能吃苦耐劳、学业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有运动特长者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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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 |
3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乐观开朗、能吃苦耐劳、学业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有运动特长者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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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
2 |
医学检验 |
大专及以上 |
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乐观开朗、能吃苦耐劳、学业成绩优秀、积极或热心参与志愿服务、有运动特长者优先考虑,男性优先。 |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26日。
(二)报名地点:南宁中心血站人事科(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18号,业务楼1202号)。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报名,也可以交个人简历到血站人事科。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一)经招聘录用的人员属非编制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南宁中心血站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按单位相应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771-3212972
监督电话:0771-3210278
南宁中心血站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