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南宁中心血站为一名符合条件的病人报销了她的第19次用血费用,共计报销总额达42329元。南宁中心血站献血后服务科科长陈悦介绍:自2012年5月《南宁市献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像这么大的血费报销数额实属罕见。
“十多年前我无意中在街上看到了采血车,觉得很新奇想去体验一下就献了200毫升,哪知道就这一次,让我在今后不幸的人生中感受到了温暖和希望。我是2015年查出患白血病,这次是我第十九次住院用血了,血站每次都能给我报销血费。感谢政府!感谢血站啊!这么大的恩德我这辈子都牢记。”拿到报销回执单的王阿姨颤抖的说道。
无偿献血被称为“血液银行”,每一名无偿献血者都是“银行”的储户,手中的献血证就是“存折”。自《南宁市献血条例》实施至今,南宁市共有19085人享受了免费用血的政策,其中2617人为本人用血报销,16468人为无偿献血亲属用血报销,报销血费共计1683万余元。
据了解,南宁市用血报销政策执行《南宁市献血条例》中第十三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支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献血者临床用血的,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献血者的近亲属自献血者最近一次献血时起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献血者既往献血总量的两倍免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费用;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献血者既往献血总量等量免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费用。”南宁市的用血报销政策,是给与献血者爱心回赠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关爱、尊重献血者的具体体现,是对献血者实施的“暖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