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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在医院可直接报销
  • 时间:[2013-03-21]
  •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为首个试点单位,试点范围年内有望扩大至南宁市二级以上医院

     

    在医院用血,出院时在医院就能报销用血费用——南宁市卫生局推出这一便民措施,并将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定为首个无偿献血血费直报试点医院,报销血费不用再跑到南宁中心血站。据了解,试点范围今年有望扩大至南宁市的二级以上医院。

    3月19日下午,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举行宣传活动,向病人和附近居民宣传这项便民措施。

    献血者无偿献血救人,今后本人和受益人一旦需要用血,可以享受免费用血的政策,这个“好人有好报”的政策让献血者心头暖暖的,但是有一点不方便:报销费用必须到血站去。对大部分南宁市民来说,位于科园大道的南宁中心血站“去一趟挺折腾”。

    “现在,出院前带着材料来输血科一趟,用血费用就能报销了。把钱报了就回家好好养身体,不再折腾了,剩下的事由医院和血站来结算。”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输血科科长王友新说,报销的程序简化后,患者带着相关材料到医院输血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凭着院方打印的南宁市无偿献血免费用血保障支出单,在住院处结算窗口就能领到钱。这个便民措施今年年初已经启动,但知道的人不多。

    市民莫女士的亲戚是第一拨受益者。莫女士和家里不少亲戚一样,都是参与无偿献血的热心人。今年年初,她的一位亲戚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用血花掉了2000多元。因为在医院看到了相关的宣传材料,家人在医院就把用血费用报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办好了,省了不少事。”

    南宁中心血站站长龚祖康告诉记者,实现血费直报,关键是医院与血站的信息管理系统对接,某人是否曾经献过血,能否享受免费用血的政策,医院通过联网进行查询,就能完成审核工作,南宁中心血站只需复核即可。在相关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个小时内就能完成报销手续。报销的费用先由医院垫付,之后再与血站进行结算。

    南宁卫生部门今年争取将无偿献血血费直报的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二级以上的医院,届时,更多献血者能享受到便利。

    据了解,对于居住在南宁六县的献血者,目前宾阳、横县和武鸣三县的用血报销程序已经简化,因为这三个县已经设立了固定的捐血屋,无偿献血者可以到当地的捐血屋办理报销手续。

     

    《南宁市献血条例》规定的免费用血政策

     [ 相关链接 ]

    1.献血者只要参加过一次无偿献血,在临床用血时,可以享受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2.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的,可自献血者最近一次献血时起5年内,按献血总量的两倍免费用血,终生按献血者献血总量等量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兄弟姐妹临床用血的,按献血者献血总量等量免费用血。

     

    [ 温馨提醒 ]

    报销用血费用请准备好相关材料

    一、献血者本人用血

    1.献血者的献血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用血费用发票(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3.医保结算单(如已参保);

    4.用血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5.献血者委托他人报销的,受托人须提供身份证。 

     

    二、献血者的受益人用血,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1.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证明:指定受益人凭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指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

    2.用血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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