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并对志愿者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管理,南宁市文明委制定了《南宁市志愿服务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奖励办法于2014年7月正式印发,对在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体和个人进行奖励,以官方表彰的形势肯定志愿服务行为。
7月28日下午,南宁中心血站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奖励办法》,针对《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对象、奖励原则、奖励评定标准和奖励内容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奖励办法》详细罗列了对志愿者的八项奖励办法,不仅有免费出游南宁景点的“旅游奖”,获得市民卡和消费卡的“物质奖”,还有获得职工医疗保险等“医疗奖”和“南宁市五一劳动奖章”的“荣誉奖”等,涵盖了就业、医疗、生活服务等领域。《奖励办法》还提出了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以及坚持分级奖励,多项并举,适当拓宽志愿者奖励覆盖面的原则。
学习会上,大家纷纷表示,在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中,南宁市的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红色爱心”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随着《奖励办法》的出台,是壮大和激励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的契机,无偿献血需要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特别是南宁市将举办国际赛事,需要更多的人参与无偿献血和加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行列,为南宁市临床用血的供应献出一份力量。血站将会进一步探索和优化参与无偿献血及其服务的奖励机制,丰富对献血者和志愿者的奖励内容,进一步推动南宁市无偿献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