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市长周红波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等。
会议指出,南宁市自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连续十年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为推动南宁市无偿献血事业进一步发展,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保障全市和驻邕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需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宁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办法》对无偿献血的奖项设置、获奖标准、奖励的权限和程序、奖励的内容和结果运用、奖励的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