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2日,《南宁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细则讨论会在市卫生计生委召开。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市献血办主任海静如召集市发展改革委、市旅发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园局等涉及“三免”政策的相关单位责任人就如何落实《办法》进行研究。
据悉,《办法》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对取得相关荣誉的获奖者,可免除政府投资的市管公园、A级旅游景区等场所的门票,免交市属及各县(区)公立医疗机构就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体现对献血者关爱的“三免政策”成为了《办法》的亮点之一。
在讨论会上,与会单位就如何设置相关实施细则及执行奖励办法等问题进行讨论,一致认为,“三免”政策的出台,对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进一步发展,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全市和驻邕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需求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将全力确保“三免”政策落实到位。

讨论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