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工作,实现重大设备的科学、合理配置,避免出现设备重复购置、闲置的情况发生,最大限度地发挥使用效益,2018年4月,南宁中心血站印发了《重大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强化设备采购管理工作。
《办法》明确了血站重大仪器设备的范围,并严格执行采购负责制,按“申报前充分评估、审核分级负责、审批集体讨论”的原则实施。采购前,须对设备性能、价格、适用对象、同类产品优劣、市场应用范围、设备运行条件、产品适用性、社会或经济效益、使用效果分析等多方面进行科学论证,并撰写《重大仪器设备采购可行性论证报告》,经采购委员会充分评估后,提出采购建议,经站长办公会研究后,报站党委会研究决定,并纳入使用科室次年预算中。该办法的出台,为南宁中心血站重大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从制度上理顺了采购管理流程。
近年来,南宁中心血站不断加强采购制度建设,此次出台的《重大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在血站《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设备管理程序》《物料管理程序》《设备管理委员会评审规则》《设备管理委员会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制度之后,结合工作实际,对重大设备采购管理工作的狠抓落实,进一步保障南宁中心血站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南宁中心血站 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