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中心血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中心血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中心血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中心血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中心血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宁中心血站负责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无偿献血宣传、献血者招募以及血液的采集、分离、制备、检验、储存、质量控制和临床用血供应等工作;承担输血医学研究、输血技术创新、技术指导和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血站是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卫生事业单位,隶属于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科室13个:党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后勤保障科、设备科、首府献血委员会办公室、采血科、成分制备科、供血科、输血医学研究所、血源和信息管理科、检验科综合业务与质量管理科,另设纪检监察室。本年机构数无增减变化。
第二部分:南宁中心血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中心血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中心血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21,167.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1,110.8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801.32万元,增长37.75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21.47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66.27万元,下降22.01 %,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6月起我单位血液及检测费作为我单位事业收入进行管理,同时财政核减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中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指标5,865.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
4.事业收入 9,875.0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9,875.04 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21年6月起我单位血液及检测费作为我单位事业收入进行管理。
5.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6.其他收入14.3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92.91 万元,下降95.34 %,主要原因是获得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及捐赠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8.上年结转和结余56.2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46万元,增长12.97 %。主要原因是部分科研项目未完结。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 21,167.1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6,759.01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5,801.32 万元,增长37.7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7.08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培训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费用。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培训次数增多。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32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还有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3.93万元,增长23.2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16,119.20万元,主要是用于为保证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采供血工作任务、保障采供血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用于开展采供血业务、输血医学研究、信息化建设、业务副楼基建、办公用房及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专用材料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支出增加1,953.61万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业务量增长,开支随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78.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增加40.30万元,增长29.18%。主要原因是随着收入的增长公积金也增长。
5.结余分配4,373.01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373.01万元。原因是从2021年6月起我单位血液及检测费作为我单位事业收入进行管理,年末事业收入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35.07 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1.48万元,下降37.98 %。主要原因是部分科研项目已完结。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中心血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221.4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166.27万元,下降22.01 %。其中:基本支出2,389.37万元,项目支出8,832.09万元。
南宁中心血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57.6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26 %。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 20万元,支出决算为 6.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2.65 %。具体情况如下:
1.培训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 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2.65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6月起血液及检测费收入作为事业收入管理后,财政相应核减一般公共预算指标。我单位培训支出共17.08万元,6.53万元为财政拨款支出,10.55万元为事业收入支出。
(二)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01.88万元,支出决算为44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6%。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数1.87万元,支出决算数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5%。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年中追减1.54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数68.25万元,支出决算数6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数减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21.18万元,支出决算数23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4%。造成差异的原因为2021年在编人员变动,追加下达了社会保险预算调整经费。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10.59万元,支出决算数11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3%。造成差异原因为2021年在编人员变动,追加下达了社会保险预算调整经费。
5.死亡抚恤。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20.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追加了丧葬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13,569.86万元,支出决算数10,59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6%。具体情况如下:
1.采供血机构支出,年初预算数13,305.19万元,支出决算数7,70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7.9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6月起血液及检测费收入作为事业收入管理后,财政相应核减一般公共预算指标。我单位采供血机构支出共13,230.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703.39万元,事业收入支出5,527万元。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600.00万元。造成此差异原因2021年收到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指标600万元,用于重大传染病艾滋病防控,购买核酸检测试剂。
3.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797.85万元。造成次差异原因为2021年收到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地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797.85万元。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数119.58万元,支出决算数9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0.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编人员变动,调剂使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数142.81万元,支出决算数16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7.52%。造成差异原因为2021年在编人员变动,追加下达了社会保险预算调整经费。
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数1.69万元,支出决算数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78%。造成差异原因为2021年在编人员变动,追加下达了社会保险预算调整经费。
7.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1,224.61万元。造成差异原因为2021年收到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和自治区财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10万元,2021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6万元,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1,200万元,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扶持经费10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165.89万元,支出决算数17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7.55%
1.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数165.89万元,支出决算数17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7.55%。造成差异原因为2021年在编人员变动,追加下达了住房公积金预算调整经费。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389.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2,12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1%。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主要原因是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贴减少。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 %。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会议及培训无法开展。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中心血站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21.00 万元,下降100 %。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南宁中心血站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中心血站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南宁中心血站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 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9.57 %,比上年减少2.36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废公务车辆1台,相关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57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57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4.76%,比上年减少2.63万元,原因是报废公务车辆1台,相关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南宁中心血站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7万元,平均每辆1.5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 %,比上年增加0.27万元,原因是2021年人均接待费比2020年增长。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0 次,人次 72 次,陪餐人员34人次,费用共1.17万元,人均支出110.38元。接待批次较2020年减少1批次,接待人次比2020年减少4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90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8.58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875.86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404.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04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40.8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82.6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91.1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89.79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5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7 个,共涉及资金 10,386.5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72.28%。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已于2022年11月10日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财政信息”栏目下公开。
共组织对“无偿献血专项支出”、“采供血业务工作经费”、“采供血材料”“专用设备购置”“核酸检测试剂”“外聘人员经费”“采供血场所物业服务”等七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86.5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七个项目均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1)无偿献血专项支出项目预算指标(含调整预算)1,541.71万元,实际支出1,532.50万元,预算执行率98.4%。项目概况:用于献血者纪念品、还血费、营养费、交通误餐补贴及无偿献血宣传招募等支出。有效保证临床用血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推动无偿献血社会公益事业。对比年初预算设定目标,各项指标均已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
(2) 采供血业务工作经费项目预算指标(含调整预)777.25万元,实际支出777.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概况:用于采供血业务办公配套资源与服务(办公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促进采供血工作的正常开展,满足临床用血量,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3) 采供血材料项目预算指标(含调整预算)3,602.82万元,实际支出3,601.82万元,预算执行率99.97%。项目概况:用于采购完成采血量所耗用的采供血业务专用材料。包括试剂、血袋、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用品、维修用五金材料、劳保用品等,以及为缓解临床用血紧张,从区内外其他血站调入血液费用。对比年初预算设定目标,该项目各项指标均已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
(4) 专用设备购置项目预算指标(含调整预算)1,633.16万元,实际支出1,576.68万元,预算执行率96.54%。项目概况:用于满足采供血业务的正常运行,采购45项,购买全自动血液贴签包装机、时间飞行核酸质谱仪、血液辐照仪等119台专用设备。对比年初预算设定目标,该项目各项指标均已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
(5)核酸检测试剂项目预算指标(含调整预算)582.00万元,实际支出58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概况:用于采购完成核酸检测耗用的试剂。目的是维持核酸检测业务正常运转所需试剂。2021年共使用检测核酸标本总数为177,917人份。
(6)外聘人员经费项目预算指标(含调整预算)2,355.63万元,实际支出2,097.31万元,预算执行89.03%。项目概况:主要按照南宁市规定的开支标准,发放外聘人员的工资和缴纳各种保险金,包括:外聘人员工资,外聘人员保险费(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外聘人员大额医疗统筹,住房公积金,外聘人员公用经费,外聘特殊人才医疗费。涉及范围为非编人员。
(7)采供血场所物业服务项目预算指标(含调整预算)222万元,实际支出219.02万元,预算执行率98.66%。项目概况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级物业服务公司,用于业务大楼、武鸣、横县、宾阳、朝阳、南棉、埌东、医科大等各捐血屋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并将献血者之家管理人员、洗衣工纳入物业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1)无偿献血专项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9.06 分。全年预算数为 1,541.71 万元,执行数为 1,541.7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献血者纪念品采购、还血费、营养费及无偿献血宣传招募等工作,保障采血工作的正常运转,全年采集全血14.1万人次,全血量22.15万U;采集血小板1.65万人次,2.97万个治疗量,新浆制备率98.37%,同时提高群众无偿献血知晓率,保障临床用血需求、保障献血者及用血者身体健康,献血者、志愿者满意度达到了99.9%。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采血车辆配备不足,采血旺季(如10-12月份)车辆无法满足业务需要。车辆编制受限,目前共有采血车8辆,其中使用年限10年以上有3辆,返修率较高;二是因为疫情防控需要,人手不足,导致单位时间内工作效率降低;三是由于本次绩效自评由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评价工作不专业,可能存在评价信息不全面,描述不完全等情况。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上级相关部门能够组织培训,指导绩效目标的设置及评价工作。
(2)采供血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777.25万元,实际支出777.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预算计划完成了相应工作,保证采供血业务办公配套资源的需求,各项支出支付及时,提升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人员满意度达到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本次绩效自评由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评价工作不专业,可能存在评价信息不全面,描述不完全等情况。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的设置缺乏可操作性,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组织培训,指导绩效目标的设置工作、让绩效目标和实际工作贴合度更高。
(3)采供血材料项目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3,602.82万元,实际支出3,601.82万元,预算执行率9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2021年按照采购计划完成8了个类别的设备采购,并且达到100%设备验收通过率,采购按照采购计划及时完成,验收后投入使用,提升供血的安全保障性,提升采供血业务正常运作效率,保障临床输血安全,工作人员使用满意度达到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本次绩效自评由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评价工作不专业,可能存在评价信息不全面,描述不完全等情况。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的设置缺乏可操作性,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组织培训,指导绩效目标的设置工作、让绩效目标和实际工作贴合度更高。
(4)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自评得分99.57分,全年预算数1,633.16万元,实际支出1,576.68万元,预算执行率96.54%。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9个类别的设备采购,并且达到100%设备验收通过率,采购按照采购计划及时完成,验收后投入使用,提升供血的安全保障性,提升采供血业务正常运作效率,保障临床输血安全,工作人员使用满意度达到了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本次绩效自评由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评价工作不专业,可能存在评价信息不全面,描述不完全等情况。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政府采购程序和流程较为复杂,耗时长,建议优化。
(5)核酸检测试剂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指数582.00万元,实际支出58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核酸检测耗用的试剂采购工作。2021年共使用检测核酸标本总数为177,917人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本次绩效自评由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评价工作不专业,可能存在评价信息不全面,描述不完全等情况。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随着献血人次的增长,核酸试剂每年业务检测量也在增加,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对核酸试剂采购经费的保障。
(6)外聘人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8.23分,全年预算数2,355.63万元,实际支出2,097.31万元,预算执行89.02%。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等文件标准按时支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费用,保障外聘人员生活水平,激励外聘人员更好的服务本单位,提升本单位工作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工资福利收入与其他医疗机构对比差距较大,缺少竞争力的薪酬体制,导致人才流失过大,人才断层问题也日渐突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出台《南宁中心血站非编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管理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队伍,落实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增强本单位科研技术人员的整体水平。
二是落实提升非编人员的职称、学历水平、加强个人能力的培养,完善专业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加强科室内部人才个性化培训,培养复合型综合人才。三是持续推进公共卫生单位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的绩效工资改革,给职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工资薪酬机制。
(7)采供血场所物业服务项目自评得分99.87分,全年预算数222万元,实际支出219.02万元,预算执行率98.66%。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业务大楼、武鸣、横县、宾阳、朝阳、南棉、埌东、医科大等各捐血屋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并将献血者之家管理人员、洗衣工纳入物业管理,为采供血业务顺利开展,为献血者提供安全舒适的献血场所,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本次绩效自评由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评价工作不专业,可能存在评价信息不全面,描述不完全等情况。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的设置缺乏可操作性,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组织培训,指导绩效目标的设置工作、让绩效目标和实际工作贴合度更高。
3.绩效再评价情况。
本单位无绩效再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